第四屆獲獎鴿拍賣規(guī)則
發(fā)表時間:2013-12-11 11: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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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陽市信鴿協(xié)會2013年秋季第四屆獲獎鴿拍賣規(guī)則
一、凡參與拍賣會的競拍人須遵守本規(guī)則,并對本人競買行為負完全的經(jīng)濟和法律責任。
二、12月19日上午9:30—11時在拍賣現(xiàn)場進行拍賣鴿展示,以便競拍人掌握了解拍賣鴿的實際情況。拍賣鴿質量及健康狀況以現(xiàn)場拍賣時為準。
三、拍賣順序:中午11:00頒獎。11:30正式開始拍賣活動。
(1)市俱樂部300-400-500公里三關綜合前十名。 拍賣底價:冠、亞、季軍1000元;4~10名500元。
(2)第四屆瞾翔杯25萬元特比環(huán)500公里前三名。拍賣底價:冠、亞、季軍1000元。
(3)第四屆瞾翔杯25萬元特比環(huán)三關鴿王前二十名。 拍賣底價:冠、亞、季軍2000元;4~10名1000元;11~20名500元;
(4)各項拍賣順序為倒序既(從后名次向前拍)。
四、允許鴿主自定高于拍賣底價的價格拍賣,但須在拍賣前以書面形式提出。若流拍,鴿主須以自定拍賣底價的30%取回。
五、允許跳價競拍;允許拍賣師調價競拍;拍賣過程中若遇爭議,依據(jù)相關法規(guī)和本規(guī)則以及行規(guī),拍賣師有權將拍賣鴿重新競拍,以維護主辦方、競拍人正當權益。
六、拍賣所得收益應繳稅費由受益鴿主自理。
七、拍賣方法:凡底價叫價三次無加價者落棰成交。
八、拍賣主辦方出示鴿主提供的拍賣鴿血統(tǒng)書,但不承擔血統(tǒng)書可能存在的謬誤之責任。
九、競拍價高者得,錘落生金,當場付款提鴿。競拍人領取拍賣鴿后,若發(fā)生飛失、傷害或其它意外,本拍賣主辦方不承擔責任。
十、溜拍鴿鴿主交底價的30%領回。
十一、 本競拍規(guī)則及拍賣會相關解釋權歸主辦方單位。
咸陽市信鴿協(xié)會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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