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烏魯木齊市信鴿協(xié)會秋季西線信鴿競翔賽
競 賽 規(guī) 程
一、主辦單位:烏魯木齊市信鴿協(xié)會。
二、協(xié)辦單位:烏魯木齊市各區(qū)信鴿協(xié)會。
三、競賽項目:集鴿時間、地點與收費標(biāo)準(zhǔn)。
1、300公里(高泉)2013年9月20日16點至21點,在紅山體育場集鴿,每羽收費20元。
2、500公里(賽里木湖),2013年9月30日16點至21點,在紅山體育場集鴿,每羽收費30元。
四、參賽辦法:
1、凡具備2013年烏魯木齊市信鴿協(xié)會注冊空距并按時交納會費的正式會員均可參賽。
2、參賽者必須嚴(yán)格執(zhí)行國家體育總局最新審定的《信鴿競賽規(guī)則與裁判法》并認(rèn)可履行本規(guī)程。
3、參賽鴿必須佩戴中鴿協(xié)歷年下發(fā)的正式足環(huán)。
4、參賽鴿舍、地址與備案的空距地點必須一致,否則按AB棚處理。
五、報道辦法:采用云飛電子掃描鴿鐘報到。
1、參賽者在參賽前自行檢查鴿鐘、掃描板、電源、電話線路等功能是否正常,集鴿時參賽者確認(rèn)無誤后完成集鴿,競賽過程中出現(xiàn)電子鴿鐘故障責(zé)任自負。
2、電話線路故障不能正常傳輸,請在集鴿時,事先報告裁判長登記備案,參賽鴿第一羽歸巢10分鐘內(nèi)將電子鴿鐘上顯示的賽鴿信息和掃描時間,打電話或發(fā)短信報到裁判長,超時成績無效。報到電話 (13619933362 13809959018 15160999230 18690211924)。
3、電話線路故障導(dǎo)致不能正常傳輸?shù),第一羽賽鴿歸巢60分鐘內(nèi)將賽鴿送到鴿會報到處檢驗。在120分鐘內(nèi)持鴿鐘報到上傳數(shù)據(jù),超時全部成績無效。
4、參賽鴿信息錄入必須完整無誤,集鴿結(jié)束后無論任何原因出現(xiàn)賽鴿信息錯誤,不得更改,取消其比賽成績。
六、錄取名次及獎勵辦法:
1、300公里,500公里均錄取前200名給予獎勵,前10名各發(fā)獎杯一座,其它有效名次均發(fā)獎狀(獎杯、獎狀免費)。
2、獎金分配
300公里(40000元)
名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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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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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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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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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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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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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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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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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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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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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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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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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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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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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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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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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公里(60000元)
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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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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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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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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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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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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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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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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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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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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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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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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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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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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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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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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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定鴿賽:
(1)100元組錄取前三名;第一名獎金總數(shù)的40%,第二名獎金總數(shù)的30%,第三名獎金總數(shù)的20%,10%做為組織費用。
(2)200元組錄取前三名;第一名獎金總數(shù)的40%,第二名獎金總數(shù)的30%,第三名獎金總數(shù)的20%,10%做為組織費用。
(3)300元組錄取前三名;第一名獎金總數(shù)的40%,第二名獎金總數(shù)的30%,第三名獎金總數(shù)的20%,10%做為組織費用。
(4)500元組一把抓,獲獎金總數(shù)的90%,10%做為組織費用。
七、集鴿要求:
1、為保證賽鴿在放飛地有充足的休息時間,所有參賽會員必須在本規(guī)程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達集鴿現(xiàn)場,21點停止收費。
2、集鴿裁判有權(quán)制止病鴿入籠,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3、集鴿裝籠時先到先裝,從上往下,每籠90羽絕不多裝,每次比賽鴿會保證足夠的運輸車輛。
八、驗鴿辦法:
裁判員有權(quán)對任何參賽者進行抽查驗棚,必要時將前名次賽鴿以電話通知鴿主,將賽鴿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帶到報到處查驗。參賽者應(yīng)積極配合驗鴿工作。不符合驗鴿規(guī)定的取消比賽成績。
九、成績公布及獎金發(fā)放。
1、參賽者對比賽成績有異議者,必須在正式成績公布24小時內(nèi)以書面形式向組委會交納500元申訴費,勝訴后退還申訴費,敗訴不退還,否則不予受理。
2、正式成績公布48小時內(nèi),無異議,并予以公告,所有獎金在成績公布一周后,在華凌星星鴿店發(fā)放。請獲獎?wù)邤y帶會員證和足環(huán)證領(lǐng)獎。
十、注意事項:
1、建議電話線路信號弱的參賽會員請在家飛或訓(xùn)放時對云飛鴿鐘電子掃描系統(tǒng)電話線路進行測試,將所有的賽鴿信息資料輸入鴿鐘后,按鴿鐘數(shù)字鍵33即可進行掃描傳輸測試,如有問題請與星星鴿店智勇聯(lián)系。電話: 13619933362
2、如遇天氣異常無法正常集鴿或司放地不能正常開籠,鴿會有權(quán)決定推遲集鴿開籠放飛時間,確保比賽成功。
3、為了使比賽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邀請會員代表對比賽的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對弄虛作假的作弊行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追究責(zé)任、嚴(yán)肅處理,并開除會籍,上網(wǎng)通報。
十一、本規(guī)程解釋權(quán)屬賽會組委會。
十二、組委會成員名單
主 任:劉 忠
副主任:趙 寧
成 員:爾肯·肉孜、葉華、文雅旺、馬新寶、王立國
十三、仲裁委員會名單
主 任:趙寧
成 員:葉華、爾肯·肉孜、文雅旺、馬新寶、王立國、智勇。
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聯(lián)系電話: 15160999230 18999864009 13619933362
烏魯木齊市信鴿協(xié)會
二0一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