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夏季海西聯(lián)合杯幼鴿賽規(guī)程
發(fā)表時間:2014-09-13 17: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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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夏季海西聯(lián)合杯幼鴿賽規(guī)程
一、參賽單位:蕉城區(qū)信鴿協(xié)會、屏南縣信鴿協(xié)會
二、決賽司放地點:南線(廣東)
三、比賽時間:
站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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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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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鴿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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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放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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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biāo)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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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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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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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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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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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dāng)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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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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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xùn)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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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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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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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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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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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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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xùn)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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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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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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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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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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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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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yù)
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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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 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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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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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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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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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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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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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賽事每站,集鴿、司放以短信、鴿店通知為準(全程訓(xùn)放免費);如遇惡劣天氣組委會有權(quán)調(diào)整時間;預(yù)賽必放,決賽集鴿啟程后風(fēng)雨無阻。
四、比賽空距:以蕉城區(qū)為中心點 500KM±5%
五、賽事內(nèi)容:
1、500KM幼鴿賽,計劃售環(huán)2000枚(保底1500枚)
2、報名費50元/枚
3、錄取單鴿前50名予以獎勵。
4、足環(huán)發(fā)放時間:2015年9月13日
六、名次錄取與獎金分配
1、50元組:冠軍15000元;亞軍:10000元;季軍:6000元;第四至十名各2000元;十一名至第三十名各1000元;三十一至五十名各500元。
2、售環(huán)超出1500枚則每十枚增加一個名次(500元),不足十枚則按實際售環(huán)量領(lǐng)取獎金。
3、本賽事抽取6%做為足環(huán)、獎狀等費用開支。
七、 參賽辦法及有關(guān)規(guī)則
1、本賽事執(zhí)行2002年中鴿協(xié)審定的《信鴿競賽規(guī)則與裁判法》,所有購環(huán)者均視為承認本規(guī)程。
2、所有參賽人員必須以同一部GPS測距到戶、注冊棚號,并于2015年1月30日前交清2015年會員費,否則不計成績(屏南按當(dāng)?shù)叵嚓P(guān)規(guī)定執(zhí)行)。
3、預(yù)賽、決賽站所有參賽鴿必需同時、同點司放。
4、參賽鴿凡足環(huán)損壞或足趾殘缺、身上有暗記,取消成績。
5、為防止AB棚作弊行為,鴿會將隨時指派人員對參賽鴿棚進行抽查(就近放飛),若發(fā)現(xiàn)違反本規(guī)程行為,取消其全棚賽鴿參賽資格(不退足環(huán)費)。
6、預(yù)、決賽站填寫鴿會統(tǒng)一印制的競翔單,現(xiàn)場集鴿時限已過(即破。,破印后不再集鴿。
7、司放站集鴿各地互派裁判員監(jiān)督集鴿并隨車監(jiān)放;決賽站賽鴿足環(huán)以易碎紙密封,報到時破損成績無效。
8、本賽事有效競翔期:司放起至第二日18:00止(當(dāng)日19:00無歸巢鴿則停止賽事)。
9、本賽事無伯馬制,參賽鴿在有效期名次未報滿30羽,剩余獎金額由決賽入籠鴿均分,報滿30羽(含30羽)則剩余獎金額由名次鴿均分;當(dāng)日有效期19:00內(nèi)無歸巢鴿獎金按決賽站入籠鴿均分。
10、本賽事前十名均發(fā)給精美獎杯壹樽,有效競翔名次給國家統(tǒng)一獎狀壹張。
11、組委會指派裁判員對本賽事前十名獲獎鴿進行查棚驗鴿,其他獲獎鴿實行抽查,如有異議組委會將依照2002年中鴿協(xié)《信鴿競賽規(guī)程與裁判法》組織仲裁委最后裁決。
12、本賽事報到方式:1、安捷電子掃描 2、愛羽牌鴿鐘3、持鴿
13、(1)持鴿報到時限:城關(guān) 40分鐘 ,金涵50分鐘,漳灣、六都、岐頭鼻 60分鐘,飛鸞 80分鐘,三都、霍童120分鐘;屏南城關(guān)40分鐘,其他鄉(xiāng)鎮(zhèn)120分鐘。
(2)鴿鐘使用嚴格按照鴿鐘說明書方法使用,違反均按持鴿報到計時(請參賽鴿友仔細閱讀鴿鐘使用說明書)。報到時必須隨帶鴿鐘和歸巢鴿,在有效時限內(nèi)送達報到地點,超過時限按持鴿報到計時。
(3)預(yù)、決賽集鴿地點:蕉城區(qū)
(4)決賽報到地點:各參賽單位由組委會委派裁判在所在地報到。
14、未盡事宜組委會另行通知,本規(guī)程解釋權(quán)歸海西聯(lián)合杯組委會。
海西聯(lián)合杯組委會
201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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