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浩羽(黃埔)賽鴿公棚2016年第二屆“四關(guān)”競翔規(guī)程
參賽費(fèi)2,000元,飼養(yǎng)費(fèi)300元,獎金總額:¥7,780,000元
決賽獎至500名,尾獎1,2000元,四關(guān)鴿王獎勵前五名:各20,000元
主辦單位:廣州市浩羽(黃埔)賽鴿公棚有限公司
監(jiān)賽單位:廣州市信鴿協(xié)會
一.參賽條件:
1.凡是承認(rèn)本規(guī)程的信鴿愛好者、職業(yè)鴿舍承認(rèn)本規(guī)程者均可報名參賽;
2.參賽鴿必須是出生25至60天的健康幼鴿,且佩戴一枚國家或地區(qū)信鴿組織2016年正式足環(huán)(含認(rèn)可的2016年港澳臺及境外足環(huán)),在比賽進(jìn)程中,經(jīng)裁判確認(rèn)為使用假環(huán)的賽鴿,比賽成績一律取消。凡所在地區(qū)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本棚將統(tǒng)一注射疫苗,凡鴿主已注射疫苗的幼鴿,請?jiān)诮圾潟r注明。
4.鴿友將幼鴿交入公棚后,本規(guī)程即為雙方合同,即時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合同條款。
二.競賽項(xiàng)目:
本屆比賽設(shè)200公里熱身賽、300公里速度賽、360公里預(yù)賽、500公里總決賽,四關(guān)鴿王賽及團(tuán)體賽。
第一關(guān)200(±5%)公里熱身賽(廣東連平地區(qū))
第二關(guān)300(±5%)公里速度賽(江西南康地區(qū))
第三關(guān)360(±5%)公里預(yù)賽(江西贛州地區(qū))
第四關(guān)500(±5%)公里總決賽(江西吉水地區(qū))
三.參賽辦法:
1.每羽參賽費(fèi)2000元,飼養(yǎng)費(fèi)300元。交鴿時每位參賽鴿主必須交納2000元保證金(集鴿結(jié)束10日內(nèi)未交納保證金者,視為鴿主自動放棄所有權(quán),主辦單位有權(quán)作任何處理)。飛完六十公里(資格站)之后保證金轉(zhuǎn)為參賽費(fèi),若賽鴿全部丟失則全額退回(同一戶名下任何一羽賽鴿放棄恕不退保證金);若鴿主在清棚后聯(lián)系不上或者拒交費(fèi)用,視為其自動棄權(quán),公棚有權(quán)作任何處理。
2.團(tuán)體賽:四關(guān)賽的第一關(guān)訓(xùn)放之前有八羽以上賽鴿的鴿戶請自行分組并聯(lián)系公棚,不滿八羽自行成組;八羽以上未分組的鴿戶,電腦將自動分組。所有參賽鴿主信息清棚后不可更改(認(rèn)購鴿除外)。
3.為保證參賽鴿的競技狀態(tài),參賽鴿資格站后均保持正常家飛及訓(xùn)放,參賽鴿發(fā)生飛失、死亡(包括比賽前),按自然淘汰處理,承辦單位不負(fù)責(zé)賠償,所交費(fèi)用不予退還。
4.因重大自然災(zāi)害、國家政策不可抗拒因素導(dǎo)致比賽不能正常進(jìn)行,公棚扣除飼養(yǎng)費(fèi)300元,退回參賽鴿主2000元參賽費(fèi),鴿主取回存棚鴿。
四.交鴿日期、地點(diǎn)、聯(lián)系方式:
1.日 期:2016年3月1日—7月15日
2.地 點(diǎn):廣州市黃埔區(qū)茅崗魚茅路(花果山路)103號廣州市浩羽(黃埔)賽鴿公棚有限公司
3.聯(lián)系方式:譚偉如(總教練):13922461486 辦公室:020-82002020 傳真:020-82002121
13711113993 接鴿司機(jī):13129331548(小向) 15818848165(小段)
4.廣州地區(qū)的鴿友可將參賽鴿送至本公棚或提前預(yù)約上門收鴿,外地鴿友可將參賽鴿交至各地代收點(diǎn),或與本公棚聯(lián)系送鴿事宜。
五.競賽辦法:
1.本公棚資格站訓(xùn)放60公里結(jié)束4天后再進(jìn)行清棚,九月下旬清棚,由廣東省鴿協(xié)委派裁判長、廣州市鴿協(xié)聯(lián)合組織裁判組進(jìn)棚查驗(yàn)。
2.決賽放飛地點(diǎn):江西吉水500(±5%)公里。決賽日期:2016年11月下旬,選擇較好天氣進(jìn)行。遇惡劣天氣報市鴿協(xié)批準(zhǔn)后順延比賽時間。
3.熱身賽、速度賽、預(yù)賽有效期為賽鴿放出至當(dāng)天十九時結(jié)束。從熱身賽至決賽增加友誼爭霸賽,以鴿友自愿參加為原則,公棚收取10%的服務(wù)費(fèi)。
4. 團(tuán)體獎勵方法是在決賽獲獎鴿中產(chǎn)生,同一戶名、同一地區(qū)、同一組歸巢鴿的數(shù)量來定,(兩羽以上含兩羽)羽數(shù)多為勝,若羽數(shù)相同,則以合計分速高為先;獲獎團(tuán)體未達(dá)錄取名額,余下獎金由獲獎團(tuán)體均分。
5.四關(guān)鴿王成績計算方法:以同一羽參賽鴿在熱身賽、速度賽、預(yù)賽及決賽的分速相加,總分速高者為勝。
6.多羽獎成績計算方法:以同一參賽鴿友名下的所有參賽鴿在決賽有效期內(nèi)歸巢,以羽數(shù)多者為勝,若歸巢羽數(shù)相同,以合計分速高者為勝。
7.本棚在決賽前三天,由廣東省鴿協(xié)、廣州市鴿協(xié)指定的裁判進(jìn)駐監(jiān)督管理,同時歡迎參賽鴿友隨行監(jiān)督?jīng)Q賽司放工作。決賽由廣東省鴿協(xié)、廣州市鴿協(xié)指派裁判員擔(dān)任監(jiān)放并執(zhí)行裁判工作。屆時再邀請鴿友隨車監(jiān)放。
8. 本屆比賽將嚴(yán)格執(zhí)行中國信鴿協(xié)會頒發(fā)的2015年《信鴿競賽規(guī)則與裁判法》和《信鴿公棚規(guī)則》。
9.清棚及各項(xiàng)比賽的裁判員均由廣州市信鴿協(xié)會指派,由其負(fù)責(zé)各場比賽的集鴿、司放、監(jiān)放和成績審定。本次比賽使用電子掃描計時系統(tǒng),按分速排列名次,遇同分同秒時以系統(tǒng)排列順序?yàn)闇?zhǔn)。若電子計時系統(tǒng)出現(xiàn)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按中國信鴿協(xié)會競賽規(guī)定,由本次比賽裁判組做最終裁決。
10.本公棚所有賽鴿入口處均安裝電子掃描器,共47條電子掃描通道,所有比賽均電腦上網(wǎng)同步直播成績。
六.獎金分配
第一關(guān)200公里熱身賽(廣東連平地區(qū))獎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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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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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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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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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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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至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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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至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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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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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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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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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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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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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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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關(guān)300公里速度賽(江西南康地區(qū))獎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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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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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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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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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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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至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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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至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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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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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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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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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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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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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關(guān)360公里預(yù)賽(江西贛州地區(qū))獎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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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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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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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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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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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至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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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至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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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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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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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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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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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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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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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關(guān)500公里總決賽(江西吉水地區(qū))獎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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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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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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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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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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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至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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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至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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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至5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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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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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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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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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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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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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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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團(tuán)體獎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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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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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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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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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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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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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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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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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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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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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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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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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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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羽獎獎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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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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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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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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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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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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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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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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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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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guān)鴿王獎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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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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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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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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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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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
|
第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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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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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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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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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
20,000
|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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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熱身賽、速度賽、預(yù)賽、團(tuán)體前三名各頒發(fā)獎杯一樽;決賽前十名、四關(guān)鴿王前五名各頒發(fā)獎杯一樽。決賽前十名贈送精美獲獎鴿相框。
2. 決賽有效期為第一羽歸巢至次日十九點(diǎn),有效期內(nèi)錄取名額未滿但超過半數(shù),余下獎金由獲獎鴿均分;未達(dá)錄取名額的一半,余下獎金由上籠鴿均分。若兩日之內(nèi)無鴿歸巢,結(jié)束比賽,由決賽上籠鴿均分獎金。決賽上籠參賽鴿將采用一次性防揭密碼封條封環(huán),比賽歸巢鴿防揭密碼封條完好無損,承認(rèn)其成績,缺失或有揭動痕跡或破損,經(jīng)裁判組裁定,取消該鴿成績!各賽站所發(fā)生有爭議的問題交由本次大賽裁判組解決。
七.賽鴿管理辦法:
1.幼鴿進(jìn)棚前,接種疫苗,隔離觀察一周后,正常無事方可進(jìn)棚。
2.按中鴿協(xié)《信鴿競賽規(guī)則與裁判法》有關(guān)規(guī)定在交鴿期截止后10日內(nèi)如發(fā)現(xiàn)病亡、游棚,本公棚及時通知鴿主補(bǔ)交。收鴿截止日10天后,游棚、病亡鴿不再補(bǔ)送。本公棚不負(fù)責(zé)賠償參賽鴿。
八.獲獎鴿的處理辦法:
1.決賽完成后,擇日舉行獲獎鴿頒獎拍賣會。拍賣收入60%歸鴿主,30%歸本公棚,10%用于拍賣費(fèi)用。所有獎金個人所得稅自理。流拍鴿按公棚拍賣底價的40%領(lǐng)回,逾期七天不領(lǐng)公棚有權(quán)處理。
2.其他歸巢鴿,拍賣后十天內(nèi)免費(fèi)領(lǐng)回,逾期本公棚有權(quán)自行處理。如拍賣鴿及鴿主已領(lǐng)回的賽鴿飛回本棚,本棚將及時通知鴿主無償領(lǐng)回。
九.其他:
1.熱身賽前不少于十次的訓(xùn)放,歡迎鴿友在訓(xùn)放及各場比賽、集鴿入籠、放飛時進(jìn)行監(jiān)督。
2.本公棚內(nèi)部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賽,所有參賽者有權(quán)監(jiān)督。
3.為增加透明度,隨時歡迎各地鴿友前往本公棚觀看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及日常訓(xùn)練;并可通過電腦、手機(jī)查詢所送選手鴿的短訓(xùn)和比賽的相關(guān)資料,有自助查詢功能的微信公眾號:hyhpgp
4.廣州浩羽(黃埔)公棚由廣州市信鴿協(xié)會監(jiān)賽并審核其賽事規(guī)程。為保證獎金順利發(fā)放,本公棚在正式收鴿前由具有法人資質(zhì)、有二千萬注冊資金的公司,經(jīng)公證機(jī)關(guān)公證,為辦賽公棚提供足額獎金保證的“經(jīng)濟(jì)擔(dān)保書”。
十.本規(guī)程最終解釋權(quán)歸廣州市浩羽(黃埔)賽鴿公棚所有。
廣州市浩羽(黃埔)賽鴿公棚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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