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三屆運動會信鴿競賽規(guī)(成年組)
一、承辦單位:上海市信鴿協會
二、協辦單位:上海市各區(qū)、縣信鴿協會
三、參加單位:按照本屆運動會競賽規(guī)程總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四、競賽項目,集鴿和司放的時間、地點:
1、500公里級個人、團體,2006年5月5日分別在長寧、靜安、虹口、浦東、
寶山等五個集鴿點集鴿,擬于5月7日在宿州市司放。
2、800公里級個人、團體,2006年10月25日在虹口足球場集鴿,擬于10月
27--28日在廈門司放。
3、1000公里級個人、團體,2006年5月31日在虹口足球場集鴿,擬于6月
2--3日在新安司放。
4、1500公里級個人、團體,2006年6月23日在虹口足球場集鴿,擬于6月
26--27日在天水司放。
五、參加辦法:
1、按照本屆運動會競賽規(guī)程總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參賽鴿主必須是2006年經各區(qū)、縣信鴿協會辦理注冊手續(xù)并于2月底前報
市鴿協備案的上海市信鴿協會會員。
3、參賽鴿必須使用中鴿協發(fā)售的上海市足環(huán)或中鴿協發(fā)售的紀念環(huán)。不準
私自另行套用其它各種足環(huán);不準私自在參賽鴿身上蓋有暗章或藏匿電
話號碼等。違者,取消比賽成績。
4、參賽鴿主必須按本區(qū)、縣鴿舍所在地認真、詳細、正確地填寫競翔單,
均為一式二份。
5、參賽鴿主必須自覺地遵守信鴿競賽規(guī)則、規(guī)程和有關規(guī)定。
6、因各種原因,鴿舍搬遷后,必須及時報請鴿舍所在地信鴿協會重新測定
鴿舍地址的經緯度。鴿舍地址變更后,未經信鴿協會重新測定鴿舍經緯
度者,不準參賽;如違規(guī)參賽,不得列入排名。
7、報名辦法:按照本屆運動會競賽規(guī)程總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有關安排由市信
鴿協會另行通知。
六、報到辦法:
1、采用上海市信鴿協會信息中心16820123專線電話報到,報到時請使用你
家中的雙音頻電話機,如果你使用其它電話機所產生的不良后果自行負
責。若重復報到,則以最后一次報到時間為準。報到唯一依據是以上海
聲訊168臺自動記錄的情況為準。其它任何情況和理由均不能改變上海聲
訊168臺自動記錄的情況。
2、比賽的區(qū)域代碼為“88”。比賽中使用的暗號五位數,年份二位數(以年
份末尾二位數為準),足環(huán)號六位數。如果分別超過、減少上述規(guī)定的
數位或發(fā)生差錯,均取消比賽成績。
3、市500公里級比賽的參賽鴿以第一羽報到始2日內為有效報到時間;800
公里級比賽的參賽鴿以第一羽報到始4日內為有效報到時間;市1000公
里級比賽的參賽鴿以第一羽報到始5日內為有效報到時間;市1500公里
級比賽的參賽鴿以第一羽報到始15日內為有效報到時間(均含第一羽
報到日)。
4、參賽鴿有效報到時間計算,按信鴿競賽規(guī)則規(guī)定的日出日落時間為準。
5、如遇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有效報到時間是否延長,以上海市信鴿協會
網站告示為準。
七、驗鴿辦法:
1、參賽鴿的暗號,使用“刮開式暗號”。參賽鴿主只要將歸巢鴿腳上的暗號
刮開后按報到順序報到即可,歸巢鴿原則上不要送到市鴿協驗鴿。驗鴿
工作由裁判員根據報到記錄核對競翔單判定有效或無效。但對完成報到
順序的歸巢鴿,裁判員要進行抽查驗鴿,處于報到前位的參賽鴿,參賽
鴿主都必須作好等候通知驗鴿的準備。視情,有的歸巢鴿,裁判員還要
上門查棚驗鴿。必要時,參賽鴿鴿舍的經緯度要進行復測,如只是“秒”
的數據有誤差,則維持原測數據。如“度”或“分”的數據有誤差,則以復
測數據為準。
2、上海市鴿協派出裁判員查棚驗鴿時,如裁判員找不到參賽鴿主,參賽
鴿主拒絕上門查棚驗鴿,上門查棚驗鴿時出現“刮開式暗號”丟失,暗
號不能辯別,無暗章,無足環(huán)證,賽鴿丟失、死亡,賽鴿翅膀折斷、
被槍打、羽毛嚴重損壞等引起喪失飛翔能力的,均不能錄取其比賽名次。
八、錄取名次和獎勵辦法:
1、按照本屆運動會競賽規(guī)程總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個人賽以參賽鴿分速高低排列名次,分速相同,距離遠者名次列前。
3、團體賽以參賽單位參加該級別比賽前10羽參賽鴿的平均分速高低排列
名次(不滿10羽參賽鴿歸巢的單位,不得列入團體賽排名),分速相
同,以該參賽單位第一名參賽鴿的分速高低排列名次。
4、設“體育道德風尚獎”(辦法另定)。
九、比賽紀律和申訴:
1、按照本屆運動會競賽規(guī)程總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未辦理注冊手續(xù)的鴿主一律不準參加信鴿比賽;辦妥注冊手續(xù)的鴿主
嚴禁代非會員參賽;嚴禁設置AB棚或類似AB棚。違反者,按情節(jié)輕
重進行處罰。
3、不準跨區(qū)、縣辦理注冊手續(xù),違反者,不準參加比賽,不得列入上海
市的排名。由此產生的不良后果由接受辦理注冊手續(xù)的有關區(qū)、縣鴿
協負責。
4、參賽鴿主和單位,如發(fā)生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違反規(guī)程等行為,經
查情節(jié)屬實,除按總則有關規(guī)定處罰外,并處以會員除名、開除會籍。
情節(jié)特別嚴重者,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5、16820123專線電話如果要試打必須提前10天進行,正式比賽期間,嚴
禁試打。比賽當天,如有意偽造暗號,使用16820123專線電話冒充參
賽鴿歸巢報到,干擾正式比賽正常進行,一經查實,根據情節(jié)和態(tài)度,
進行嚴肅處理。
6、參賽鴿主須在比賽前十天辦妥16820123使用專用電話聲訊卡等手續(xù),
比賽期間停止辦理。
7、參賽鴿主在電腦中的數據(如姓名、區(qū)號棚號、聲訊卡卡號及密碼、
GPS等),請于4月5日前自行檢查核對,以便及時更正,務必做到正
確無誤。比賽期間臨時提出電腦中的數據有誤,不得更改,所產生的
責任自負。
8、申訴受理時間截止到成績排名表公布后24小時內,過期不予受理。
十、成立裁判委員會和仲裁委員會
正、副裁判長和仲裁委員會成員由組委會確定,其他裁判員由承辦單
位聘請。
十一、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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