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鴿吸金,組織者獲刑
來源:北京晨報網(wǎng)
發(fā)表時間:2018-02-07 9: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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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黃曉宇)近日,市三中院二審審結了一起以舉辦賽鴿比賽為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案件。組織宣傳者蔡某、劉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和有期徒刑1年,并分別判處罰金10萬元、4萬元。
2011年4月底,被告人蔡某組織成立了豐登偉業(yè)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其在朝陽區(qū)等地以投資代理公司名下金羽騰鴿業(yè)項目、舉辦賽鴿比賽,并有高額返利為名,通過業(yè)務員介紹、推介等公開宣傳招攬投資人。據(jù)了解,該公司還開設了專門的網(wǎng)站,投資人有投資意向后,公司與投資人簽訂《流通代理協(xié)議書》《金羽騰限量會員項目契約》,讓投資人成為公司的VIP會員,并獲得一個賽鴿的號碼。公司定期進行賽鴿比賽,根據(jù)賽鴿的名次不同可以獲得不同的獎金。此外,會員還可以定期獲得分紅。
公司宣傳說,該項目18個月能夠獲得10倍收益。蔡某作為公司負責組織、管理的經理,負責向投資人講解項目。2012年4月至2013年間,他吸引了20多名投資人共計170余萬元投資款。被告人劉某在自己投資之后,還被吸納為公司的業(yè)務員,向他人介紹、宣傳該項目,吸引幾名投資人共投資22.5萬元。
2013年4月之后,投資人基本拿不到任何收益,豐登偉業(yè)公司的網(wǎng)站也無法登錄,辦公地也人去樓空。后投資人向朝陽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報案。2016年7月,蔡某、劉某被抓獲歸案。
一審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蔡某有期徒刑3年,罰金10萬元;判處劉某有期徒刑1年,罰金4萬元。兩被告不服,上訴至市三中院。二審審理認為,一審法院對被告人蔡某、劉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事實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裁定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市民,當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方式越來越多,投資人一定要擦亮眼睛,切莫相信不切實際的高額回報,同時也不要陷入一些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公司的陷阱,為了獲得一些分紅而幫助公司做虛假宣傳、發(fā)展其他投資人,一不小心會墮入違法犯罪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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