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國奧(國際)賽鴿中心
2010年首屆秋季大獎賽規(guī)程
一、主辦單位:成都國奧信鴿有限公司
二、監(jiān)管單位:成都市信鴿協(xié)會
三、監(jiān) 賽:北京市信鴿協(xié)會、上海市信鴿協(xié)會、重慶市信鴿協(xié)會選派裁判員聯(lián)合組成裁判組賽前進駐本中心,負責清棚、預賽集鴿、決賽集鴿、司放、成績審定
四、由成都國騰集團提供智能監(jiān)控報警系統(tǒng)及生物識別出入控制系統(tǒng)
五、電子掃描計時系統(tǒng)采用德國隆飛爾優(yōu)必勝M1公棚掃描系統(tǒng)
六、比賽項目及規(guī)則:
1、按照中國信鴿協(xié)會制訂的《2002年信鴿競賽規(guī)則與裁判法》、《中國信鴿公棚競賽管理暫行辦法》組織比賽。保證程序公開、比賽公平、成績公正。
2、預賽:(不低于230公里)時間:2010年10月中旬
3、決賽:(不低于450公里)時間:2010年10月下旬
注:具體比賽時間視天氣情況而定,并提前電話和互聯(lián)網通知鴿主。
七、參賽條件
1、凡承認本規(guī)程的國內外信鴿愛好者均可報名參賽。一經報名交鴿,即視為參賽鴿主與公棚合同生效,雙方均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
2、參賽鴿必須佩戴2010年國家、地區(qū)正式足環(huán)一枚;
3、參賽鴿必須是健康正常的25~40天左右幼鴿,凡育出地有疫情者概不接收;
4、參賽鴿由本賽鴿中心統(tǒng)一接種疫苗。鴿主自行接種疫苗的,請與交鴿時說明;
5、幼鴿入棚即佩戴電子環(huán),隨時公布集鴿情況。如參賽鴿在2010年7月20日前發(fā)生病亡、游棚、丟失等情況,本中心將及時通知鴿主補交,本中心不負責賠償參賽鴿。監(jiān)賽單位查棚后,家飛與訓放期間發(fā)生游棚、死亡按自然淘汰處理,本中心不負責賠償;
6、本屆比賽采用實名制,請鴿友交鴿時采用實名參賽,并留下具體聯(lián)系方式。
7、本次比賽限收5000羽參賽鴿;訓放次數不低于15次。
八、交鴿時間、地點、方式及聯(lián)系方式
1、交鴿時間2010年3月1日至5月30日。
2、交鴿地點:成都市溫江區(qū)永盛鎮(zhèn)尚合村成都國奧(國際)賽鴿中心
3、成都市鴿主可提前預約,本中心工作人員可上門集鴿;
4、川內鴿友可將參賽鴿運至成都各大客運中心站,本中心將派專人接鴿;
5、外省、外籍參賽鴿均可直接空運至雙流國際機場,省內可汽車托運至成都各長途汽車站,請務必辦好相關手續(xù)并提前電話通知本中心接鴿。
6、聯(lián)系方式:028-82621773 028-82621775 028-82621667(傳真)彭小姐
聯(lián) 系 人:黃革文 15982872314 市內各大汽車站接鴿:萬大友 028-80871296 84123751
查詢網址:WWW.CDHPA.COM
九、參賽費用及交費辦法;
1、飼養(yǎng)管理費每羽人民幣200元,交鴿時同時繳納,否則公棚拒收,參賽費每羽人民幣1700元(50公里訓放結束后交納);
2、訓放50公里后鴿主于15日內繳清存棚參賽鴿參賽費,每羽1700元(¥1700元),如鴿主參賽鴿在規(guī)定時限內未辦理交款手續(xù),則未交參賽費鴿視為鴿主自動放棄所有權,主辦單位有權作任何處理;
3、參賽費可直接存入以下賬戶(手續(xù)費自理):
中國建設銀行:6227 0038 1354 0385 669 戶名:王明森
成 都 銀 行 :6221 5422 0430 3659 220 戶名:王明森
匯款后,請務必將匯款單注明參賽者名稱、地址、電話,傳真給本中心以便查詢。
4、境外鴿交納等值外幣。報關費、檢疫費、運費自理。
十、錄取名額及獎勵辦法:
1、預賽,錄取前200名:
名次 |
冠 軍 |
亞 軍 |
季 軍 |
第4—10名 |
第11-200名 |
獎金 |
30000元 |
20000元 |
10000元 |
5000元 |
2000元 |
2、決賽,錄取前400名:
名次 |
冠軍 |
亞軍 |
季 軍 |
第4-10名 |
第11-50名 |
第51-100名 |
第101-400名 |
第401名
幸運獎 |
獎金 |
30萬元 |
20萬元 |
10萬元 |
3萬元 |
2萬元 |
1.5萬元 |
1.2萬 |
5000元 |
預賽報到有效期為司放當日19點結束,決賽有效期為司放次日19點結束。
決賽出現下列特殊情況時,成績確定與獎金分配辦法如下:
A、1、報到有效期內無鴿歸巢,獎金(含比賽規(guī)程中設置的所有賽項獎金)由上籠鴿均分。
2、報到有效期內歸巢鴿達不到規(guī)程錄取名額的二分之一時(含200名),剩余獎金由上籠鴿均分。
3、報到有效期內歸巢鴿超過規(guī)程錄取名額二分之一時(不含200名),剩余獎金由歸巢鴿均分。
B、電子計時系統(tǒng)如出現故障,影響名次排列時,故障期間歸巢的信鴿名次并列,獎金由故障期間歸巢鴿均分;歸巢羽數達不到錄取名次時,按前述規(guī)定執(zhí)行。
3、團體賽,錄取前10名,團體賽獎金分配如下:
名次 |
冠 軍 |
亞 軍 |
季 軍 |
第4—10名 |
獎金 |
100000元 |
60000元 |
40000元 |
20000元 |
團體賽參賽辦法:
A、交鴿6羽均有資格參與團體賽。超過6羽且為6羽的倍數應分為A、B、C......組,以6羽為一組,如余下一組未滿6羽,則無團體參賽資格;清棚后,參賽鴿友須確定團體賽參賽鴿足環(huán)號碼和組別(一經確定不可更改),并傳真至本中心,不予受理電話編組。未編組或未傳真者,本中心視為自動放棄。清棚十天后,鴿主仍未分組,則由本中心電腦自動排序分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由鴿主自負。團體獲獎以決賽錄取400名內同一組賽鴿以入圍羽數多者為勝,須入圍2羽(含2羽)以上。如入圍羽數相同,按第一羽獲獎鴿名次先后排名。
B、如報到有效期內團體名次未滿,由團體獲獎鴿主均分剩余團體獎金;
C、如報到有效期內未產生團體名次,則由決賽具有團體參賽資格的上籠鴿均分團體獎金。
4、鴿王:以同一羽賽鴿兩關(預、決賽)分速相加,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的參賽鴿以決賽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獎勵辦法:錄取前10名
名次 |
冠 軍 |
亞 軍 |
季 軍 |
第4—10名 |
獎金 |
50000元 |
30000元 |
20000元 |
10000元 |
5、預、決賽均增設插組賽:配對挑戰(zhàn)賽、指定鴿賽、十取一賽、一把抓賽
A、配對挑戰(zhàn)賽:兩羽為一組,兩羽成績相加分速快者列前,錄取前三名,(限600羽)。有效名次以進入預賽或決賽的前400名(含400名)為準;
獎金分配:冠軍:40%,亞軍:30%,季軍:20%;主辦方提取10%作為工作費;
預賽――參賽費:2000元/羽,報名時間:最后一次訓放后至預賽前一天;
決賽――參賽費:3000元/羽,報名時間:預賽后至決賽前一天。
如未產生獲獎鴿,則全額退還參賽費;
B、指定鴿賽:設100元組、200元組、300元組;
獎金分配:冠軍:40%,亞軍:30%,季軍:20%;主辦方提取10%作為工作費;
C、十取一賽:設100元組、200元組、300元組;主辦方提取10%作為工作費;
D、一把抓賽:設500元組、1000元組;主辦方提取10%作為工作費。
E、上述賽項如發(fā)生重復指定以鴿主為主,其他指定無效。如鴿友之間發(fā)生重復指定,由參加該指定鴿鴿友均分該指定的獎金。
6、預賽、決賽前十名及團體、鴿王前三名頒發(fā)精美獎杯一樽。
十一、獲獎鴿、歸巢鴿歸屬辦法:
1、所有決賽前400名獲獎鴿及境外歸巢鴿均由本中心進行拍賣。拍賣時間及規(guī)則,公棚將根據比賽日決定,屆時另行通知。拍賣收入60%歸鴿主,40%歸本中心。參加拍賣的獲獎鴿主須提前準備好血統(tǒng)書。
2、拍賣結束后20天內,流拍鴿鴿主憑參賽卡繳納200元手續(xù)費領回;遲歸鴿鴿主憑參賽卡繳納100元手續(xù)費領回;鴿主逾期不領取的,視為放棄,由本中心處理。
十二、外省市集鴿聯(lián)系人(名單正在添加中)
貴陽:齊方敏 先生 電話: 13809421811 地址:大營路萬東花園
石家莊:安金良 先生 電話: 13081069716 地址:車輛廠九宿舍三棟2單元402
濟南:張 勇 先生 電話: 13001730895
溫州:周曉敏 先生 電話: 13906652232
武漢:劉書文 先生 電話: 027-85778235 地址:金沙賽鴿俱樂部
沈陽:劉 斌 先生 電話: 13998889898 13998895888地址:沈陽兄弟鴿舍
遼寧:王鐵志 先生 電話: 15841844440 0418-3354440 地址:遼寧阜新
貴陽:斯時鳴 先生 電話: 13511938455
上海:孫增建 先生 電話: 13162929109
烏魯木齊:吳軍 先生 電話: 13319916366
天津:胡洪華 先生 電話: 13920286316
安徽:童志華 先生 電話: 13966690718 地址:合肥市濱河路教師新村東區(qū)門面房1號
無錫:唐曉東 先生 電話:13337903112 地址:無錫市崇安區(qū)化機路39號
十二、其它事項:
1、公棚重要信息,將及時上網公布,請鴿友查閱以下網址:
成都市信鴿協(xié)會官方網站:WWW.CDHPA.COM
中 國 信 鴿 信 息 網:http://cdguoao.chinaxinge.com
中 華 信 鴿 網:cdguoao.
中 國 公 棚 網:http://sccdgagjsggp..cn
中 華 信 鴿 信 息 網:http://www.cdga..cn/
2、參賽鴿主如對裁判判罰不服要求申訴,必須提交書面文字材料(口頭、電話申訴不予受理),同時交納申訴費2000.00元,如勝訴,申訴費退還本人,如敗訴,申訴費不予退回。從公布成績后24小時內為受辦理申訴的有效時間,過期不予受理。
3、集鴿至比賽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導致比賽不能進行,主辦單位將按參賽鴿主所交參賽費數目退還鴿主。
4、以上各賽項獎金均為人民幣,由獲獎鴿獎金和拍賣收入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由獲獎者自理。
5、未盡事宜,另行通知。本規(guī)程最終解釋權和補充權屬成都國奧國際賽鴿中心。
成都國奧(國際)賽鴿中心
200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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